池建协〔2022〕3号
各会员单位:
为了继续推动我市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开展争先创优活动,打造“徽匠”品牌,鼓励项目经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,培育现代建筑“徽匠”,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池州市“优秀企业”和“优秀项目经理”、“优秀总监理工程师”、“优秀造价工程师”、“优秀招标师”评选活动(以下简称“双优”)。现就2021年度“双优”申报及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2021年度“双优”申报推荐工作应严格按《优秀企业评优评分标准》和《优秀项目经理评优评分标准》,申报“双优”的企业必须是本协会会员并且已经交齐本年度会费,如递送资料前还不能缴齐会费,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。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(一)优秀企业申报
1、企业考核年度建筑业总产值在基础分以上,产值增幅高出100%的加2分,高出50%的加1分。
2、企业近两年所完成的工程至少有一项获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奖。
3、企业近两年所完成的工程至少有一项获市级以上安全或文明施工奖。
4、企业信誉良好,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。
(二)优秀项目经理申报
1、取得一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,并持有注册证书。实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,现正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从事项目经理工作。近三年曾担任过一个(含)达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规模以上工程的项目经理。
2、近三年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合格率达100%,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至少一项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质量奖,或一项获得市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称号或承建市政项目2000万元以上,工程质量合格无重大安全事故。
3、近三年内所负责的工程未发生一般级别(含一般)以上安全事故、未被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通报批评过,且未发生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以及重大社会影响事故。
4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工程师比照上述条件评审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“双优”评选的有效期两年,即2020年评上“优秀企业”的会员单位,2021年仍在有效期内无需重复申报,2020年评上“优秀个人”的会员单位也无需重复申报,会员单位可以换2020年没有评“优秀个人”的员工申报。
2、办法中所指考核年度即指2021年度,办法中所指近两年即指2020年和2021年。
3、优秀建筑业企业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近两年的《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》、《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》复印件,凡未提供者不得参评。
4、单位或个人填写申报表时应实事求是,申报材料应装订整齐,复印件应清晰真实并加盖公章,申报材料时提供原件加以核实,相应各栏均应按规定签字盖章。
三、申报时间
请各个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和初评,于2022年6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市建筑业协会,逾期不再受理。
附件:1、2021年度“双优”评分标准
2、2021年度池州市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表
3、2021年度池州市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
池州市建筑业协会
2022年3月18日